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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紫云检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彰显司法办案“透明性”
本报讯(记者 张光平)“检察院让我们作为检察办案的‘当事人’,而非‘旁观者’参与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听取我们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沟通反馈案件进展情况。”4月20日,人民监督员杨再益对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啧啧称赞。
据了解,对于人民监督员在履职结束后反馈的意见建议,该院建立了分析研判机制和监督反馈机制,由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梳理归类、分析研判,涉及个案处理意见的,及时告知办案检察官依法处理;涉及程序不当、工作方式存在瑕疵的,将情况移送给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后,联合案管部门及时当面将处理情况向人民监督员进行回复,推动监督意见精准落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们的人民监督员有7位,来自不同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性,既能够反映社情民意和公众感受,又能够以自身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与检察人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互补,使案件的处理兼顾法、情、理,有利于消除当事人诉讼公正焦虑,从而更加信服检察机关最终所作出的决定,有效避免后续的申诉信访”。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仕熙说道。
2023年以来,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70余次,监督案件125件次,业务类型包括“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类型包含直接参与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评查等“十种监督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监督方式的多样性及监督程序的便捷性,有效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和检察工作统筹推进一体落实,不断完善参与监督的方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助力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奋力推进紫云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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