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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购房人杨莉,身份证号:522122199101170825,于2012年8月29日订购花果园三期S2区4栋2单元32层4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房款收据(金额人民币85038.00元,票据号0000184488原件遗失,现声明房款收据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莉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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