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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
融合履职 共护“少年的你”
  ■ 通讯员 侯濛萌 李丹
  “我在一家饭馆工作,边工作边学习烹饪,以后我请你吃我做的饭。”近日,梁某某发信息给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聊到自己的近况。提起检察机关对其帮教的点点滴滴,梁某某充满感激:“是检察官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有了生活的信心。”梁某某帮教案,是播州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和未检专项法律监督为抓手,始终坚持高质效办案“三个不止于”的标准,做实融合履职,全面构筑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聚焦专业化建设 让融合履职“有方”
  打造“名片”。创建“播撒检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选配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适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干警组建未检团队。拓展品牌外延,打造检察官普法“丹姐说”、空中法治课“萌课堂”、关爱救助“检爱护苗”三个子品牌,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升级。办案团队获评遵义市“2023年度三八红旗集体”。
  强练“内功”。以参加业务竞赛、未检论坛、检察沙龙、理论研究、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未检人员素能培养。依托该院四大检察对接机制,交流沟通、密切协作,着力提升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法律适用、精准办理的能力。
  借助“外脑”。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发挥检察“外脑”作用。对于特定领域、专业性极强的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案件,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会商、研讨,认真听取意见、补齐知识空白、解决专业问题,以优化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实质化办案的方式,提升办案质效。
  聚焦一体化办案 让融合履职“有招”
  聚合监督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维护好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将变更监护权、损害赔偿等作为支持起诉的重点。该院办理的督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公益诉讼案,有效促推19个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小组,完成全区20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的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聚心双向保护。针对专门学校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不够全面问题,协助区教体局改进课程,增加法治教育、成长教育课程,提升教育矫治质量。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模式,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提供生活帮扶、转学、心理健康干预等多种救助,协调开设快速救助“绿色通道”,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7.8万元。
  聚力类案监督。定期梳理分析类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该院就涉案未成年人失管失学问题,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商共议,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同时,避免社会不良因素“感染”。
  聚焦系统化构建 让融合履职“有效”
  强化协作联动。该院联合区妇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150份。与区教体局会签法治副校长工作方案,拍摄普法视频10期,制作精品课件13个。其中,普法视频《守护学生“线上”安全》,被省委网信办评为网络普法优秀作品;普法课件《防范校园暴力》《学习法律,做新时代模范公民》,被教育部门评为法治副校长优质课件一等奖。
  广泛凝聚共识。将普法向基层、偏远农村地区延伸,与基层未保人员开展强制报告专题讲座5场,提升基层干部报告意识和履职能力。联合教育部门为全区教职员工开展法治培训,增强教职员工法律意识,进一步织密校园安全保护网。借助抖音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氛围。
  系统提升保护。该院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建立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格局。播州区委、区政府制发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报告义务主体职责及奖惩机制。严格执行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通过倒查促推辖区医疗机构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并签署《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该院向政协提出《关于完善未成年人帮教方式与措施的建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建议》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作为区未保委重点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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