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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中院召开“诉讼费自动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 尹洁)3月29日,记者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自动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铜仁市两级法院开启自动网上退费与追缴流程功能,当事人只需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退费过程中无需再到人民法院办理任何手续,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主动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线上退还至当事人确认的账户内。
  在完成退费工作后,财务部门将退费信息发送给立案部门,立案部门登记立案后移送执行部门启动强制执行,向败诉方追缴诉讼费。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形成诉讼费退费“铜仁经验”。通过不断创新和优化工作机制,铜仁法院退费改革成效显著,真正实现诉讼费“主动退、快速退、网上退、精准退。”
  案件生效“主动退”。承办法官在结案后,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关于诉讼费负担决定的内容,主动发起退费程序,使退费更加高效规范。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等材料,能真切感受到“一站式”诉讼退费服务带来的便利。同时法官发起退费,实现从“当事人申请退”到“人民法院主动退”,有效解决当事人因费用少而不愿退的问题,做到应退尽退。
  简化程序“快速退”。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由从前庭、室负责人到院领导层层审批,变为承办法官“决定”及时退,财务处“审核”立即退。从裁判文书生效到胜诉当事人收到退费,包括从审判部门到财务部门,平均在3日至5日内办理完成,个别案件还可当日完成,大大缩短了退费时间。
  指定账户“精准退”。主动退费的账户系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并经其确认。若需更改账户的,当事人还可以在判决作出前更改。诉讼费退至当事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退费更安全更准确。
  智慧赋能“网上退”。落实胜诉退费全程网上办理,通过对网上收退费系统升级改造,在诉讼费预收、退费上形成网上闭环式管理,做到银行之间点对点精准退付,更加方便快捷,当事人足不出户,退费事项即可办结。
  败诉费用“及时追”。在完成主动退费工作后,对需要追缴诉讼费的,由财务部门在完成退费至胜诉当事人后,及时将退费信息发送至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登记立案移送执行部门启动强制执行,切实做到应缴尽缴,确保国有资金及时入库。
  据悉,升级后的退费系统,法院内部的审判庭、立案庭、司法行政处、员额法官等人员及部门在诉讼退费工作职责上更加明晰,流程更加简化。真正实现诉讼费自动退费流程线上启动、审批、办理,做到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科学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结,方便快捷安全退费,让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获得更加优质满意的诉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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