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黔西南中院发布5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报讯(通讯员 岑云萍)3月28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5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9年8月至今,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64件。其中,刑事案件308件,民事案件92件,行政案件64件。
  2023年,黔西南中院开庭审理了全省首例诉请清缴碳排放配额案,审结全州首例适用认购“林业碳汇”刑事案件,并在全州法院推行在森林资源案件中认购林业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形成“生态修复+碳汇认购”基本模式。同时,开展跨域司法协作与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法院签署西江、南盘江、北盘江流域司法保护框架协议。
  据悉,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就黔西南州辖区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损害赔偿诉讼、环境刑事犯罪等案件进行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目前,全州分别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兴义市人民法院、普安县人民法院、安龙县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全州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三审合一”归口审理和集中管辖,力求以专业化的审判确保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统一。
  据介绍,兴义市人民法院在万峰林景区设立了万峰林环境保护法庭办案点和万峰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马岭河大峡谷风景区设全国首个针对喀斯特地貌环境成立的司法保护基地——兴义市人民法院喀斯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兴仁市下山镇民族村设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当前,兴义市人民法院在该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范围内已审理并执行修复生态补植面积42余亩。普安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最为集中、世界唯一的2万多株野生四球古茶树所在地成立普安县四球古茶司法保护基地,为“普安红”生态茶园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