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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合力“亮剑”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 钟明秀)“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3月26日上午10时,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吴杨出庭担任审判长,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谌黔蓉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观山湖区首例。
  公诉机关指控,贵阳市某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5余万元,数额巨大,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井然有序进行,严格依照诉讼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等无异议。鉴于本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远离职务犯罪,此次庭审还邀请了观山湖区人大、区政协、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等单位的20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此次法检两长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法检两院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吴杨表示,公开庭审此案,通过被告人的“现身说法”,能让旁听人员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共同打造精品案例,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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