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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法院中和人民法庭:
探索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通讯员 刘椿林 记者 杨杰
  近年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深耕基层法治土壤,根据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在解纷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助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通过“以调促解”,为当地群众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模式。
   巧解家事纠纷消“心”愁
  “我现在就要离婚,谁都别劝我!”在中和人民法庭的家事调解室,原告陆女士激动地向法官蒙胜翠痛诉自己对婚姻的不满和失望。
  陆某与潘某依照当地风俗成亲,直到陆某生下儿子后双方才补办结婚手续。婚后,陆某常受到丈夫潘某的殴打,还需要一边照看孩子一边靠制作马尾绣补贴家用。因为手艺不错,陆某加入了镇上的“水族马尾绣协会”。随着收入提高,又常常外出参加展演活动,造成了丈夫潘某的心理不平衡,还采取过激行为威胁她。最终,不堪忍受的陆某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
  “家庭纠纷中,因为立场不同,思想观念差异大,或是双方的法律意识、文化水平不同等矛盾是调解中绕不开的难题。”蒙胜翠认为本案如果直接判决,势必会对民族习俗和传统观念造成冲突,矛盾激化在所难免。为此,蒙胜翠邀请村委会、寨佬以及“绣娘调解员”一起,组织男女双方家族到场进行调解,最终,两人和好回家,一桩因旧习俗引发的家庭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外出务工人群增多造成两地夫妻分居,女性家庭地位提高与水族传统习俗产生冲突等原因,家事纠纷成为中和人民法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为此,在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中,中和人民法庭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以修复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依靠专业化、制度化的家事审判队伍搭配特邀调解员,通过“双语法官+家事调查员+绣娘调解员(水书先生调解)”的方式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前沿,在不断激发特邀调解员活力的同时,还强调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在情理法中寻找到了一条巧解家事纠纷之路。
  合力维护权益解“薪”结
  “这边刚接到一宗纠纷,乡亲们吵得厉害,嚷着要维权!”前段时间,中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潘明刊接到了来自村委会的一通电话。听到工作人员火急火燎,潘明刊详细询问了群众们的诉求,又联系上当地综治办、司法所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商,自己也马不停蹄地赶到现场。
  了解到企业是因经营困难才拖欠着90多名群众的货款未支付,并非恶意拖欠的情况后,中和人民法庭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在现场组织群众召开座谈会,着手对群众进行调解,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知识。“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企业这边如果不履行协议,你们可以直接凭司法确认裁定书向我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亮明法官身份之后,当事人均表示信服,群众的情绪也随之缓和了不少。随后潘明刊也趁热打铁给出了调解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进行司法确认,仅用一天便妥善化解了这起纠纷。
  “谢谢法官,我们的辛苦钱终于有着落了……”拿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乡亲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并对法庭提前介入调解为民解忧表示感谢。
  该案的顺利化解为中和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注重“面对面”调解,拓宽解纷“共治圈”,推动法庭、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建立辐射辖区内各村寨的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升纠纷化解的效果。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前不久又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在中和镇雪花湖社区成功调解一起制鞋企业拖欠49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
  “乡亲们挣钱不容易,本质还是来寻求帮助解决问题的,但是有问题长时间化解不了,矛盾就越堆越多,化解起来就会非常棘手。针对这类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特别是对同类案件进行集中调解,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从源头破题,辅以司法保障,让群众有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效果就非常好。”蒙胜翠分享了她的体会。
  保护非遗文化助“兴”企
  马尾绣是水族特有的刺绣技艺,闻名遐迩的水族马尾绣独树一帜,被誉为刺绣的“活化石”。全县大约有3.7万水族妇女从事马尾绣刺绣技艺,她们将“指尖技艺”变“指尖经济”,而这些妇女主要聚居在三都自治县内中和、三洞、塘州等村寨。为更好地将传统水族马尾绣与现代工艺品、服饰、艺术品等结合,打开更宽的销路,部分作为马尾绣传承人的绣娘先后在辖区内成立了大小30多家马尾绣民营企业及手工作坊,随着她们马尾绣的销路越来越好,订单越来越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律风险也逐渐增多,司法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中和人民法庭找准司法服务与辖区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主动服务马尾绣民营企业,由员额法官对接联系形成初具规模的马尾绣企业,设立“驻企法官”,真正从服务保障马尾绣企业发展角度出发,主动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服务,规范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订金合同格式样本等,指导企业诚信经营,规避风险,为非遗文化提供司法保护。
  主动为民营企业和水族马尾绣非遗传承人提供司法服务是中和人民法庭打造“驻企法官”的鲜明特征。中和人民法庭还精选辖区内特聘的“绣娘调解员”,定期到企业听取法律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在与绣娘们交流沟通中联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企业“因诉致困”问题。
  “蒙法官,我的货款还没拿到,那都是绣娘们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日夜赶工辛苦绣出来的,我们就只是口头约定拿货和付款的时间,大家平常都是这样交易的。”水族绣娘韦某焦急地给驻企法官打电话。
  为弄清楚事情来龙去脉,驻企法官及时与买方取得联系。买方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但是绣娘们的作品做得那么好,绝不会出现不付款的情况,是因为公司临近过年,部分员工已经提前放假,年后收假回来会第一时间支付绣娘的货款,并承诺会给绣娘打电话解释。年后,当法官再次联系韦绣娘时,其称已收到货款,并对法官的积极帮助表示感谢。
  在因地制宜服务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方面,中和人民法庭法庭也是做足了功夫,针对绣娘分散不易管理、马尾绣企业法律意识欠缺等特点,把调解、普法搬到家门口、工厂前、刺绣过程中,以绣娘调解员摆家常的方式,在社区内设置法律服务点,及时、高效化解纠纷,为当地马尾绣经济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中和人民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同胞风俗习惯,致力于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倾力打造符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出一条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的特色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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