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基层
第05版:综合
第06版:聚焦
第07版:关注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群众积分“有增值” 社区治理“有分值”
图说新闻
铜仁一案例获评全国网信系统2023年网络普法“优秀案例”
盘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兴义市启动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活动
安顺市医调委:做医疗纠纷的“解铃人”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市医调委:做医疗纠纷的“解铃人”
■记者 牟岚
“谢谢我们的医调委,有了你们的介入和帮助,我们的这些患者家属的诉求才能这么快得到解决,你们真正地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实事。”近日,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现场,患方家属胡某某激动地对安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说道。
安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安顺市医调委),是由安顺市司法局和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共同设立,自2015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以来,不断强化调解预防、调处、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化解医疗矛盾纠纷,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荣获贵州省人民政府“全省先进人民调解组织”表彰。
建强组织 简化流程
安顺市医调委目前共有专职调解员1人,内设有办公室、调解人员办公室、主任室、调解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由医生、律师共31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安顺市调处医患纠纷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加了一道有效防线。
安顺市医调委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工作理念,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科学运用客观审慎的工作机制,认真调查纠纷案件、合理梳理双方诉求、积极开展摸排疏导等工作,以有效处置医疗纠纷,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通过专项管理、专人负责、专案处置等调解流程,简化调解繁琐的行政程序,形成司法—卫健、医调—医院简便衔接的沟通机制,良性互动、高效实用地处置医疗纠纷问题。
“矛盾调解难,而其中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最难做,容易吃力不讨好。”安顺市医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通过优化医调工作流程,更高效、简洁、实用地开展医调处置,逐渐摸索出符合条件及时受理、引导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和引导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工作模式。
首先是在受理调解上,安顺市医调委设立在安顺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处在全市接访群众的重要窗口,做到认真登记相关医疗纠纷情况,按照纠纷发生时间、事件紧急程度、对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评估,即时开展相应调解工作。
其次是引导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安顺市医调委与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建立相应衔接机制,在接到协助化解医疗纠纷案件通知后,派专人认真梳理医患双方对于纠纷案件的诉求,积极疏导医患双方进入协商处理,引导医患双方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认真监督双方履行义务。
最后是引导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医疗纠纷因涉及面广,加上外部客观因素、医患双方诉求等原因,案件在前期调解中未达到双方预期目标,导致纠纷在第三方调解中有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安顺市医调委将积极引导双方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同时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服务,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情法相融 妥善调解
“在我们处理的一起医疗纠纷中,当事人陈某某委托其丈夫李某提出申请称,其因怀孕足月至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于当日进行剖宫产分娩出一男婴。”
安顺市医调委调解员陈开云回忆:“该男婴出生诊断为重度窒息、缺氧缺血脑病等多种疾病。申请人认为,系医方违反法律和诊疗常规导致该男婴的损害后果,申请调解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人民币90万元整。”因医患双方就赔付金额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故向安顺市医调委提交了申请。
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安顺市医调委组织了专人对此案件医患双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分析研判,由于此案协商处置时间过长,一直未有一个良好结果,患者家属一方情绪消极,向省政府提起了上诉,安顺市医调委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和家属一方进行了沟通,对此案件进行全方面分析,得到了患者家属的充分肯定。
在经过积极地与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后,最终双方就调解内容达成了一致,以医方一次性赔付78万元整结束了此案,同时患者家属一方也撤销了上诉。
各方联动 合力解纷
“在另一起医疗纠纷中,安顺市西秀区某镇女居民周某某因病到安顺市某医院就医,医院初步诊断为颅内动脉瘤,并建议该患者立即住院准备手术。手术后医院告知家属手术顺利完成,并将该患者转入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陈开云介绍道,“后因突发病情恶化,虽经医院及时会诊、生命支持等治疗,但患者病情未见好转,经救治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救治无力的全部责任,并索赔500万元,并采取举报、网络发布信息、群访等过激行为解决诉求。”
后安顺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处理方案和化解措施,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绝对不能发生极端事件。
“案情即命令”,安顺市司法局立即会同安顺市卫健局协调安顺市医调委介入调解。安顺市司法局、市卫健局、市医调委两次组织医患双方代表进行现场调解,均因双方存在较大诉求分歧,未成功达成和解。安顺市医调委再次组织双方进行第三次现场调解,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的劝导和“情、理、法”疏解,最终医患双方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同时,安顺市司法局积极联系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案作为安顺市政府督办的重大案件,安顺市医调委积极作为,努力协调各方,在3天之内完成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成功实现圆满化解。
安顺市医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实施条例》《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具体打算是:建立一个机制,即在市级公立医院设立调解工作室,各医院互相支持,在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的支专家互相配合下开展调解工作;组建一支队伍,组建一支由法律专家、医学专家、金融保险方面专家等组成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医疗纠纷的调解提供强力支撑;建设一个阵地,在安顺市市级公立医院设立调解工作室,并对基本的办公条件予以保障,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进行调解。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