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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检察:
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杨春 高毅 张珺
  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企业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五项举措”(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反向衔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同行政部门),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下好先手棋,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首创经济、是活力经济、是韧性经济、是开放经济、是富民经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为载体,推动沟通更加频繁、联系更加紧密、协作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凝聚维护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合力,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着力加强与法院、工商联协调联动,竭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推动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回应企业法治诉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我们当时为了消除线路火灾安全隐患,同时为了保障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由于时间紧,先消除隐患后再补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6月27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和黔西市林业局对供电企业及时完成补植复绿情况进行核实督察时,在现场的供电企业干部杨某林说,“针对检察院要求合规管理整改相关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已经按照要求一一进行整改。”
  原来,某供电企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授意张某某于2022年7月组织第三方某建筑公司工人,用油锯去清理其责任辖区某乡镇输电线路下具有安全隐患的林木。经林业部门鉴定,被砍伐林木12株,林木蓄积合计24.1079立方米。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将其移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该企业申请下,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系列社会调查并经上级院批准后,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2023年6月,经考察商请第三方组织评估涉案供电企业整改合格后,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审查认为,该供电企业及张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行为,鉴于该供电企业及时完成补植复绿,加强了企业管理,张某某同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以犯罪情节轻微,对该供电企业及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3年,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的一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食品案中,审查后对涉案人员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是涉案人员虽被免除刑事处罚,但其违法行为却是客观存在的,且违法行为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进行过行政处罚,为避免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出现“不刑也不罚现象”,促进形成刑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责罚统一,刑事检察部门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将该批线索移送至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行政检察部门接收案件线索后,检察官积极开展审查,就被不起诉人的处罚必要性、具体的处罚事项、处罚依据等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探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意见书》。
  “我们将审查处理情况反馈给刑事案件承办人,由其告知被不起诉人可能承担的不利行政责任,减少抵触情绪,还要求行政检察部门继续跟进行政机关立案、处罚执行全过程,及时处罚,按期回复,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衔接闭环,案结事了人和。”该院检察干警高毅说。
  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过程中,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做实诉源治理,均第一时间赶赴涉案企业和案发现场调查取证,了解案发原因均系法律意识淡薄。
  同时,结合企业目前发展良好形势以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等表现,体现出了具有强烈合规整改意愿,向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不仅要求企业加强对员工普法教育,对重大事项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等,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给涉及民生事项涉案企业合法行为优化程序手续,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办证时效性,有效避免类似案件再发。
  3月1日,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预防发现和打击企业偷漏税费违法犯罪等问题深互流,达成共同促进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共识,立足本职各司其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黔西市人民检察院还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小切口”,在办理涉及“检察护企”“富矿精开”等专项工作案件时,通过在统一业务系统上作出识别标注,做到“重点关注”,便于及时分析研判。对本地发生或周边具有辐射性质的案件,及时与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分析发案原因、特点、症结和预防措施,下好先手棋,做到“精准补位”。
  一直以来,黔西市人民检察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依托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以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履职、能动履职、融合履职,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为黔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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