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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
  本报讯(通讯员 韦宇)“禁止对他人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或拉扯等侵犯身体或恐吓威胁的行为……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从严处理,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令!”3月22日,雷山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以司法力量威慑强化预防校园欺凌,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该禁止令发布当日,雷山县人民法院11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分别前往各自联系的学校张贴此令,并现场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侵权的法治宣传。
  该禁止令共九条禁止性条款,内容涵盖禁止打、骂、毁、吓、诽、唆、帮、嘲等八项校园欺凌侵权行为。该禁止令的发布旨在为学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将对校园欺凌者、附和者产生强大司法震慑。
  此外,该禁止令还还特别规定不得损毁或者避盖监控摄像头,此举为保障校园技防措施发挥监控作用套上法治“紧箍咒”。
  不仅如此,根据师生意愿,雷山县人民法院还在各校园内设置了“法官叔叔(法官姐姐)信箱”,并公开责任法官的手机号码,为学生反映校园欺凌侵权情况以及咨询、倾诉心声提供便利。
  据了解,发出《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是雷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期待,深化能动履职,用好司法利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壁垒的新招,在全国尚属首例。
  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戒教育并举,对被害人加强关爱救助,成立少年法学院、“志慧”妈妈法官工作站,建立重点未成年人数据库,联动社会各界织密网络,做好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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