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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三桥镇:
“三三工作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 记者 姚强
  “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这得多谢人民调委会。”家住道真自治县三桥镇村民朱某与陈某,系邻居,朱某地里栽种的桂花树长势繁茂,影响了相邻陈某农作物采光,导致严重减产,朱某拒不修剪,双方产生纠纷。三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经过多次与双方耐心劝导和沟通,二人握手言和,共同对桂花树进行修剪。
  近年来,三桥镇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体化运营为抓手,建立“三三工作法”,即“三个强化定前端、三化调解调中端、三员发力稳末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个强化”定前端
  “这套矛盾纠纷化解法,是我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三桥镇司法所人员王仕成表示,抓好矛盾纠纷前端,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进行周密排查摸底、部门联动。
  该镇成立了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综治司法统筹抓、小组成员具体抓,定期召开调度会、研判会,聚焦婚恋、长期信访、群体性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集中研判,群策群力,确保风险可控,防止民转刑、民转命案件发生。
  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面加强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由“事后调解”向“事前排查预防”模式转变,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忧“三百活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活动为契机,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有事能调解、无事夯基础,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此外,落实“多所联动”推进“警调衔接”制度,设立人民调解委员入驻公安派出所民调工作室,选配人民调解员、法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驻所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综治办合理优化调解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办公设备,满足调解工作实体办公需求,实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实体化运行。
  “三化调解”调中端
  2023年8月9日,村民江某在烟农李某烤烟基地打零工,中午13时许,李某驾驶货车不慎侧翻,导致江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因货车未购买保险,无法支付高额的赔偿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三桥镇调委会、法律顾问、乡贤等开展“集中式会诊”,最终经过三天两夜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即李某分两次支付,共赔偿46万元。
  “每调解一起纠纷,就赢得一次民心,每化解一起矛盾,就赢得一份信任。”王仕成说,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着独特性,在矛盾纠纷化解时需多种方式融合,才既能把矛盾纠纷化解了,又能让双方握手言和。
  三桥镇调委会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老、弱、病、残、孕等涉及情感、赡养等特殊性、保密性纠纷,调委会因案而异、因人而异,调解人员主动进村入户,实现调解现场入网格入庭院入家庭,通过拉家常、摆事例,使其敞开心扉,交心谈心,增进感情,最终气散怨解,进而化解纠纷。
  为实现精确合理、快速高效化解,结合实际探索出了矛盾纠纷分级调处机制,将纠纷划分为简易、一般、重大、疑难四个等级,镇、村调委会严格按照“三三分流”原则即针对简易、一般案件,实行村级调委会先行调解,对村级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上报镇级调委会调解;针对重大纠纷,镇级调委会联合相关站所联动调解;针对疑难纠纷,镇级调委会邀请法官、法律顾问、乡贤开展“集中式会诊”专业调解。
  该镇综治办、司法所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过程中,耐心听取群众诉求,登记好来电来访台账,及时研判,主动介入调解,2023年以来,主动启动调解程序72次。针对难以通过诉讼真正化解的赡养、证据不齐全、已过诉讼时效纠纷等,与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以道德评价、村规民约、风俗习惯等为标准,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最终化解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讼压力。
  “三员发力”稳末端
  同时,三桥镇还充分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网格化治理模式,选优配强联户长和网格员,把德高望重的乡贤选入网格骨干,利用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确保矛盾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了解具体情况、当事人基本状况及真实想法,找到争议焦点、难点,寻找最优化解方案。
  司法所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拟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大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实现了培训全覆盖,通过培训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司法所审核把关村级调委会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指导文书制作、案件卷宗装订。
  司法所还为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三桥镇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充分调动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目前,三桥镇人民调解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零,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定分止争。2023年,三桥镇镇、村两级8个调解委员会共化解矛盾纠纷200件,较上一年增长了300%,成功化解190件,成功率达95%;2024年1-2月,共化解矛盾纠纷62件,成功率100%。有效化解了一系列历史遗留群体性纠纷及突发性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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