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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滔:
关注特殊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杨再滔在认真查阅资料。

  ■ 通讯员 高华 黄小桃
  夜色渐浓,杨再滔的办公室却依然亮着灯,她正逐字逐句检查着一份上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
  今年40岁的杨再滔,是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自2007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以来,杨再滔就一直奔走于一线,在检察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她经手的案件曾入选最高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典型案例。
  多年的办案经验让长期从事调查研究工作的杨再滔更加注重案件背后所牵涉的每一个人物。“小案不小,每个案子都关系着每一个人的人生,只有倾注全力、恪守公正才能让司法闪烁法律的光辉。”杨再滔说。
  为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杨再滔决定带着“提高困难群体司法救助”方面的建议,去参加2024年全国两会。
  直到现在,杨再滔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2021年经办的一起案件。那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将妻子杀死,被公安机关羁押,两人尚有三个未成年子女,而孩子的爷爷与姥姥却在抚养权和杨某某夫妻二人的财产处置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杨再滔将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并与未检部门、控申部门检察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经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过组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同守护孩子的共识,落实了监护权和救助资金,为三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成长提供保障。
  “司法实务中,部分司法救助案件是由检察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行发现救助线索,而对于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疾病的生活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最低保障对象等特殊人群而言,较难第一时间发现他们的救助需求。”杨再滔表示,想要为困难群体撑起公正司法的一片天,就要进一步推动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延展性。
  为此,杨再滔认为,检察工作人员应加强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困难群体的摸排和管理,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畅通“绿色通道”。此外,还需进一步落实对受助人员的跟踪回访,把握信息动态,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帮扶措施。
  “司法救助仅为一种辅助性救助措施,要想帮助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需采取多元化个性化社会帮扶救助措施。”杨再滔在建议中写道,可以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形式,形成司法救助合力,持续推动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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