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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凌风:不同的岗位 不变的初心
工作中的左凌风。

  ■通讯员 林丽平 记者 廖尚海
  2023年7月,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贵州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左凌风被选派到台江县司法局台拱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自从到台拱司法所以来,左凌风积极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迅速完成角色转换,适应环境过渡,苦练基本功,短短半年时间,他已经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
  角色转变“快”。“非常感谢省司法厅给我这次到台江县锻炼的机会,从戒毒所到司法所,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方法也需要作出调整,在新的工作岗位,我努力转变角色,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指示要求,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中不断践行新使命。”左凌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工作作风“实”。左凌风始终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守岗位,践行职责,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到台拱司法所工作以来,开展集中教育380余人次,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出勤率由95%上升到100%,迟到率由2%降为0;牵头清理各类社区矫正执法案卷50余份,各种台账20余页,社区矫正对象专档60余册。
  执行规矩“严”。在日常调查评估、走访排查、日常监管等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左凌风用戒毒警察的威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公信力,缓解了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薄弱的困难。一名刚入矫的矫正对象张某,年少轻狂,极不配合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集中学习经常迟到,左凌风了解到此情况以后,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谈话和告诫。经过耐心细致的教育,严肃地告知其违反规定将面临的处罚后,张某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变,表示将积极接受改造,认真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待人接物“真”。今年1月5日,临近下班时,矫正对象陈某急匆匆的跑进司法所,称其所在的工地不给他结工资,快过年了,一家老小都等着他的钱开支生活。看着他焦急的样子,左凌风耐心地安慰他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并认真做了记录。接下来几天,左凌风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联系当事人,到他们公司了解相关情况,通过多方的沟通和不懈的努力,陈某所在的工地老板答应一周之内支付工资给陈某。“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你能为我的事情这样尽心尽力,以后我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所的工作。”陈某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一个劲地向左凌风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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