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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法院出台三十条举措 服务保障红色息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结合息烽县委提出的“坚定不移以新型工业化的重点突破带动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整体跃升”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红色息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三十条举措”),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乡村振兴等七个方面发力,持续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红色息烽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三十条举措”明确要在找准司法服务着力点上持续发力,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息烽县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与县委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积极回应中心大局司法需求。
  息烽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等行为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新型工业类案件,妥善化解大力发展磷化工主导产业、健康医药(化学药)特色产业、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磷石膏新型建材产业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司法保障“一主一特”引领、多产业并举支撑的工业发展格局形成。维护市场契约精神,助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市场健康运转,常态运转府院联动机制,保障胜诉权益兑现。
  “三十条举措”指出,息烽县法院将积极开展“三源”治理,引导当事人形成“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的解纷意识,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服务增强行业活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着力推动城市能级提升。深化乡村振兴,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上持续发力,激活乡村经济内生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农民幸福感,突出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在推动旅游产业化上持续发力,依法审理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纠纷案件,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实施,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高效化解涉旅游纠纷。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关心支持县域健康医药、新能源电池、磷石膏新型建材等领域企业绿色发展作为司法服务的重要任务,主动靠前,问需于企业,从专业角度为企业在经营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建议。将“绿色原则”融入普法宣传,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讲、座谈交流等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解决县域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多发、频发问题,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研讨和培训,切实提升环境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等。
  据悉,此前息烽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法治护航息烽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极履职,设立全市首家经开区法官工作站、立足小寨坝镇工业园区创建“绿色营商”特色法庭、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首家由政府与法院联合发布府院联动机制文件等。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以“效率、和谐、便利、法治”为贵,让企业“省心、暖心、舒心、安心”的“四贵四心”服务理念,逐步形成法治营商“43255”工作法,为息烽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法治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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