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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
提升审执质效 维护公平正义
毕节中院审监二庭送法进社区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民众文化程度提高、思想观念逐渐解放,婚姻纠纷案件快速增长。在这种形势下,法院如何妥善化解此类纠纷,显得尤为重要。
  陈某与赵某于1995年按农村民俗,办理了结婚酒席,2000年8月补办了婚姻登记。双方婚后育有孩子,后赵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陈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提出双方共同生活27年期间,赵某无暇顾及家中事务,陈某作为长嫂,不仅要上班、赡养赵某无经济收入的父母,还要照顾赵某两个当时未成年的弟妹,请求支付其经济补偿金20万元。一审法院对陈某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未予支持。陈某不服原判,提起上诉。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以下简称“审监二庭”)法官郭友浪接手案件后,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症结所在,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多次为双方当事人作释明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方案,推动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后赵某表示认可,自愿就陈某为家庭的付出补偿陈某20000元并当庭履行。
  近年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曾荣获全国法院在特赦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
  2019年7月3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审监二庭作为特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数据收集、信息汇总、舆情防控、总结报告、协调组织等特赦实施工作。工作中,审监二庭紧扣“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坚持积极审慎、公平公正、依法办理、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主动与刑罚执行机关沟通协调,向刑罚执行机关了解尚未报到法院的特赦案件情况,将特赦法律适用问题解决在立案之前,对刑罚执行机关已报送到法院的案件,进行立案前的审查把关,对存在问题的案件,统一制作《报请特赦案件问题清单》,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列明,反馈给刑罚执行机关,有效防止将案件带着问题进入审判环节。并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总结2015年特赦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按阶段推进对九类罪犯的特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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