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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忠实履行职责 严格依法办案
安顺中院刑二庭

  2023年11月13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王进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进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被告人王进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以下简称“刑二庭”),以公正判决严惩刑事犯罪,获得群众肯定。
  2019年以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工作方向,围绕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刑事审判工作职责。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刑二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先后依法判处何德发、张克云、牟征和、张林等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判处徐启祥、马全波、姚郞普等影响恶劣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按照省高院指定依法判处黄金龙、毛国志、王作元等涉“保护伞”案件。同时,积极推进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创新提出“两统一、一指导”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并在安顺市公检法机关推广适用。该机制推行以来,获得公安、检察机关积极响应,获得安顺市委高度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代表全国扫黑办在对安顺扫黑除恶工作督导中,对该工作机制予以高度评价。
  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助力安顺荣获“全国禁毒示范城市”。2019年以来,刑二庭共审结一、二审毒品案件157件,依法判处张华波、周勇等重大毒品案件。积极开展《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关于毒品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涉麻精药品案件审理》等调研,积极推动安顺市于2021年4月30日获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称号。同时,常态化深入社区、村寨,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用实际行动彰显安顺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
  同时,刑二庭与中国人民银行安顺中心支行、安顺市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安顺市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及《安顺市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实施意见》,确保打击洗钱违法犯罪的信息共享、高效协作。2022年,指导辖区基层法院依法、高效审理洗钱犯罪案件5件,并实现“自洗钱”犯罪判例零的突破,案件打击量在全省排名第二。
  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刑二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涉重大行业、领域、群体犯罪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管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特别是黑恶案件实现“一案一建议”,重大案件实现“一案多建议”。截至目前,刑二庭指导全市法院针对黑恶案件发出司法建议100余条,整改落实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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