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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司法局解民忧 纾民困 暖民心
  本报讯(记者 牟岚)1月28日,贵阳市息烽县司法局办理的两件司法救助案件受援人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息烽县司法局流长司法所,对帮助其解决了目前的经济困难表示感谢。
  刘某均和陈某飞是一对夫妻,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彻底打乱了二人的生活。原来,2022年8月,刘某坤醉酒后驾驶三轮车占线与对向由刘某均驾驶的搭乘有陈某飞的无号牌三轮车相撞,造成刘某均和陈某飞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随后,刘某均夫妻俩均被送至往医院住院治疗,交警队认定刘某坤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3年8月,刘某均夫妻二人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该案。2023年9月,息烽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坤赔偿刘某均夫妻二人各项经济损失10余万元,但因刘某坤发生意外死亡,未履行息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事项。而刘某均夫妻二人本就年老体弱,平日靠在家务农维持生活,无其他收入来源,子女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经此事故后,需要长期服药,也无法从事正常劳动,后续治疗还需大量费用,家庭实在无力负担。
  2023年11月初,息烽县司法局了解到刘某均夫妻的实际情况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向贵阳市司法局汇报了刘某均夫妻的情况。经贵阳市司法局初步审核,刘某均夫妻情况符合《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款的规定。2023年11月15日,息烽县司法局联合流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帮助刘某均夫妻现场办理司法救助。2023年12月29日,贵阳市司法局向刘某均夫妻拨付司法救助款50000元,至此,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圆满结束。
  据介绍,2023年,息烽县司法局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663余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2件。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0余次,帮助农民工讨薪金额35余万元,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0余份,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和守护者,积极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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