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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
  本报讯(通讯员 宋淳 吴建红)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区14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上,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2023年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单位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反向衔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进行交流,各与会单位纷纷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踊跃发言。
  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获不起诉处理的违法行为人通常已与农业农村局、检察机关签订增殖放流生态损失补偿协议、缴纳了生态补偿金。当前生态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3000元,考虑到后续还将对被不起诉人进行罚款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被不起诉人,建议适当下调生态补偿金,确保过罚相当、罚当其责。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对疑难复杂或者可能处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与行政机关沟通,深化共识,确保案件处理适当。
  通过座谈交流,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就下一步反向衔接工作的案件移送、个案会商、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以及常见不起诉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幅度等问题基本形成一致意见。
  同时,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就建立反向衔接工作“提前介入”和“同步告知”机制达成共识,即刑事检察部门拟不起诉的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先行向行政检察部门通报案件,行政检察部门派员提前介入审查。经审查,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均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刑事检察部门宣告不起诉决定时,行政检察部门派员参与,同步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拟向行政机关提出对其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并要求其签订接受行政处罚调查承诺书,减少后续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窒碍。
  最后,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对内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之间无缝衔接,形成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的工作格局。对外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行刑衔接检察办公室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作用,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协同协作,推动形成更大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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