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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图说新闻
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兴义市成功化解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首例行政处罚争议
建立联络机制 回应人民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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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 通讯员 高大涛
近年来,毕节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上探索形成“督、考、述、责”一体化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毕节经验”。
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档升级,为毕节高质量发展和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 压实督察责任
绘制法治建设“路线图”,做好法治建设“助推器”。
近年来,毕节市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动市级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系列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规定(试行)》《毕节市大督查工作联动运行机制(试行)》《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对督察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规范,实现法治督察工作“有章可循”。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全面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压力传导作用,市县两级均设立法治督察工作机构并实体化运行。毕节市委依法治市办从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机关和律师、公证员队伍等抽选47名业务骨干组建法治督察人才库,搭建符合毕节实际、具有毕节特色的法治督察工作体系,推动法治督察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且每次实地督察工作开始前,督察组成员必须参加1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督察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2023年以来,开展市级法治督察工作专题培训3次。
细化督察要点4个方面34项工作内容,确定法治毕节示范创建9个方面155项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5个方面100项指标、法治社会建设6个方面88项指标,等等。一串串严谨的数据是全市在督察过程中,为了确保督出压力、督出责任、督出成效出的实招。
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有关工作要求,对法治毕节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察。以及每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逐一研究,明确工作责任、任务指标、具体推进措施,形成“任务+指标”双推进双检验体系,做到有方案、有指标、有标准。
聚焦关键环节 直击痛点堵点
坚持优化督察方式,强化精准督察。
毕节市把抓法治与抓党建、抓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督察与考核。
将年度法治督察发现问题具有普遍性的,纳入法治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推进;将平时督察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相关法治建设工作过程化管理。同时,强化法治考核结果运用,将全市80家市直单位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指标,适时进行分类考核。将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提交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参考。
并且逐步增加考核分值权重。目前,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占10分,在党建成效考核中占10分,毕节市法治建设考核分值在全市对应考核指标中占比10%。
强化全程监督 执法更加高效
不断创新拓展监督方式,打好执法监督组合拳。毕节市在2022年6月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基础上,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打好“内部外部”组合拳。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与行政复议应诉、法治督察内部衔接互动,建立司法行政与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等外部协作机制,选聘40名行政执法业务专家组建监督专家库,选聘30名专业人员组建案件评查专家库,借助“外脑”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专业化监督水平。2022年以来,监督专家参与全市执法卷宗评查74批次6691余件,推动问题整改463个,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打好“线上线下”组合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在金沙县试点,实现执法办案网上流转、全程留痕、结果可溯、闭环管理。试点以来,全市执法部门共录入17389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运用平台全流程办案115件,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及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探索建立“前端防范、中端监管、末端治理”全链条监督机制,制定“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开展走访座谈、专项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案件听证、案件回访等活动,不断推动执法环境满意度提升。2022年以来,全市办理执法监督案件205件,编纂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84个、典型案例350个,专项监督推动整改执法不规范、执法作风等问题360余个,对4529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回访,认可度达96%;对3557件行政许可回访,满意率为99%。
强化结果运用 实现责任闭环
持续推动解决本地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
通过综合运用法治督察、法治考核、执法监督、问责追责等方式,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2021年以来,围绕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开展法治督察工作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10个。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监督、案件回访、监督案件办理、投诉举报办理等,针对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监督意见书、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督促行政机关撤销、改变、整改127件。率全省之先出台《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针对行政案件高发、复议诉讼案件突出、行政应诉败诉率高的部门和系统,采取“执法统计分析+专项说明”形式,找病因、挖病灶,形成“线索分析、问题核实、问题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反馈”监督工作流程。
加强源头治理,2021年以来,开展败诉复议纠错案件一案一整改688件次,找病因、挖病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整改台账,督促部门认真整改。通过统筹监督,加强与推进府院府检联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针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不断强化监督合力,推动法治创建不断走深走实。
毕节市以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及堵点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督促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作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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