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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公安局龙坪派出所:
“三字”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见成效
民警深入辖区各宾馆排查隐患。

  ■ 通讯员 陆兴国 何知才
  罗甸县公安局龙坪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探索出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三字”工作法,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2022年12月,龙坪派出所被贵州省公安厅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做实“排”字 提升源头管控能力
  发动群防群治“排”。社区民警积极联合群防力量,充分发挥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联户长和志愿者等群体作用,把触角延伸到辖区每个角落,最大限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通过及时掌握信息、审核研判,确保全面收集社会矛盾纠纷线索。
  强化日常工作“访”。结合信息采集、“万警进万家”“大走访”,深入排查辖区矛盾隐患。同时,通过网络巡查、案件办理、走访群众等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时时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准确把握深层次、内幕性纠纷隐患,做到“耳聪目明”。
  加强重复警情“治”。依托矛盾、纠纷分析系统,对涉及家庭矛盾、婚恋纠纷等特定群体的警情,定期分色预警预判。对多次报警的红色、黄色警情,逐一开展回访、跟踪,详细掌握纠纷、诉求处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收集-化解-回访-监督-长效”闭环式治理机制,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做实“解”字 建立多元化解模式
  主动“解”一般矛盾。坚持“就地就近就快”化解原则,对一般矛盾、纠纷,当场发现,当场解决,不等不靠,不留隐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实现被动应付转为主动解决,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联动“解”复杂矛盾。推进城区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两室合一”,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社区民警参与“3+1”调解及“线上视频调解”工作模式,将社区民警、专业律师、社区工作者等多元素有效整合,多方参与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格局。
  配合“解”重大矛盾。由辖区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定期召开警务联席会机制。对未调解成功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化解,逐一落实领导包案,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纠纷进行化解。
  做实“盯”字 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紧盯重点领域。围绕经济领域、公共安全管理等矛盾、纠纷,联合职能部门“多管齐下”,实行定期矛盾风险梳理、汇总、研判制度,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工作效果。
  紧盯普法宣传。结合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农忙季节、群众关注热点和焦点问题,组织社区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开展经常性、针对性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警民议事会、入户走访等,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自身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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