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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油榨街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 张斌)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获悉,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油榨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接触性诈骗案件。
  近日,受害人沈某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热情为民失而复得温暖我心”的锦旗和鲜花送到油榨街派出所,表达感激之情。
  据油榨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2023年12月1日,油榨街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沈某报案,称自己被诈骗30万元,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与沈某取得联系,通过询问了解到:沈某于2020年8月认识名叫邓某某的女子,该女子微信名为“贵州省某单位二处处长”,该女子称可以让沈某通过黔南州某县特岗教师面试,还可以为其调动工作。
  沈某信以为真,并按照约定支付邓某某30万元费用。沈某通过了某县特岗教师面试,但在请邓某某为其调动工作时,多次被邓某某推脱,故沈某对邓某某产生怀疑,并向贵州省某单位核实,发现该单位并无此人。随后,沈某多次找邓某某退还其支付的30万元,邓某某既不退还,也不回复,沈某遂到油榨街派出所报案。
  了解事件经过后,油榨街派出所当即组织侦查员立案侦查。侦查员通过对邓某某身份信息核实发现,邓某某并未在贵州省某单位工作,2002年至2015年期间,其为贵州省某集团公司临聘人员。
  2023年12月10日,邓某某到案接受调查时说,自己出于虚荣,对外声称自己为“贵州省某单位邓处长”。2020年8月至9月,沈某因黔南州某县特岗教师招考面试,请托邓某某帮助。期间,邓某某并未就沈某请托事项向他人转托,而是使用两部手机,登录4个不同的微信账号,制造假聊天记录截图发给沈某,并编造需要感谢某单位领导为由,诈骗沈某钱财。
  对沈某如愿考上特岗教师,南明警方调查后得知,这是沈某通过努力取得的成绩,并非邓某某的“关系”促成。邓某某收取沈某家人转来的30万元人民币后,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消费。
  2023年1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经邓某某家属和沈某家属协商,目前,已赔偿沈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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