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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小切口”立法 守住凉都“好气质”
  ■ 记者 尚宇杰
  近处绿树身影绰约,远处堤桥相映成趣。日前,在六盘水明湖国家湿地公园内,不少市民或三五成群沿湖漫步,或携亲朋好友一起在湖畔小坐,享受着冬日的和煦阳光和新鲜空气。
  老百姓的幸福感来自哪里?来自良好的生活环境。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事关人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29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小切口”立法守住凉都“好气质”。作为六盘水市首部聚焦空气质量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填补了生态环保领域大气污染治理的立法空白,必将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六盘水市是“三线”建设时期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过程中,如何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始终是一个重大课题。
  近年来,六盘水市在工业、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曾经创造了连续1350天空气优良率100%的纪录。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持续增加,其排放污染物给“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带来了新的挑战。
  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74万余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3600余台,保守计算每年分别约排放氮氧化物19149吨、1565吨,挥发性有机物4394吨、649吨,颗粒物275吨、43吨。
  根据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22年8月对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源解析监测结果显示,机动车尾气尘占大气颗粒物总量的21.9%,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占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25.9%,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是大气中臭氧的重要来源,成为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六盘水市而言,制定一部符合市情、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并以此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符合上位法要求、符合六盘水市实际。
  为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六盘水市从2019年以来先后投入551万元,在全市设置1套遥感监测、16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制定了《关于对路面行驶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检测执法的通告》,累计抓拍车辆7847万车次,其中不合格车辆13.8万车次,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决策参考。
  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条例》草案起草环节,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与相关部门就重点难点和技术问题进行反复沟通,达成共识。《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后,通过各媒体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到各市、特区、区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动车检测机构、石油企业等实地走访,面对面听取意见,还书面征求了40家市直部门、单位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
  期间,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对征集到的150条次意见建议进行梳理,逐条研究,充分吸纳,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全市上下和人民群众的智慧,让立法过程满载民意。
  以问题为导向、以可操作为标准、以小而精为追求,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务实管用,地方立法坚持的基本原则。《条例》紧扣六盘水市实际、回应群众关切、注重探索创新,着力构建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等指标要求,部署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条例》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接下来,六盘水市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形成宣传攻势,持续跟踪监督,实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发力,以法治之盾守护凉都“好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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