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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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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法院洗马法庭: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通讯员 唐璐琦 记者 罗翔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我还不知道挑什么时间回来处理这个纠纷!”2023年2月13日20时,经半小时的线上调解,家住广东省的彭某某与远隔800多公里的被告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完成调解,彭某某在视频那头感激地说。
“是的,谢谢你们,我白天要出去上班,要不是你们协调这个时间,又帮我们居中调解,否则我也不晓得怎么办。”对该起纠纷的顺利调解,被告也表达了感激。
“彭某某的案件只是洗马法庭提升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庭长王鹏说,该起纠纷的化解也是洗马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的一个小案例。长期以来,该法庭始终秉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不易激化矛盾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达到案结事了,当事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同时在时间和空间上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便利。
近年来,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就地解决”的目标,秉持“从群众中来、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理念,结合当地的民族文化特色,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普法强基赋能,为乡村振兴助力。
村民自治 助推乡村治理
“法官,我们村也想建立个村规民约,请你帮忙看下我们草拟的这个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2年11月,龙里县洗马镇羊昌村的村支书找到洗马人民法庭庭长王鹏,递上了自己村子里草拟的村规民约初稿。
洗马镇总辖14个村(社区),覆盖群众48675人。为了减轻群众诉累,洗马人民法庭因地制宜,通过积极指导各村制定村规民约,规范人民群众言行举止,移风易俗,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2019年,该法庭在洗马镇金溪村试点“村规民约”。针对金溪村村规民约不规范等问题,从村民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村民的基本权益、群众纠纷调处、引导民风民俗移风易俗、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重新拟定和制定,将党的领导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与村民日常行为规范具体细化落实到村(寨)规民约中。此外,法庭还指导金溪村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好制定村规民约的村民会议。使村(寨)规民约从制定程序到内容均合法,成为村寨合法的“集体契约”,由村居群众共同制定,共同遵守。在村(寨)规民约中用群众集体的意志将违约责任固定下来,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执行具体条款。金溪村成功制定村规民约并推行后,该村矛盾纠纷化解找到了“新出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金溪村也成功创建无讼村。自此之后,洗马人民法庭主动联合镇党委政府积极在全镇各村推广这个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持续推动更多“无讼村”创建。
创新工作 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要不是今天你们帮我们处理,我们都还不晓得什么叫司法确认,以为不打官司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今天才晓得还有这种方式可以保护我们,真的太感谢了。”家住洗马镇的万某某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万某某因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到洗马人民法庭起诉刘某某。法庭工作人员查看案件材料后,发现该起案件关系简单,证据材料充分,认为双方有较好的调解基础,随即将这起案件推送到洗马镇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派调解员来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就工程款的结算金额及支付方式、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顺利调解。
为能够更好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庭立即为万某某和刘某某达成的调解协议做了司法确认,确认他们的调解协议有效,让万某某吃了“定心丸”。
据悉,该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积极推动多元调解,立案审查时强化审查机制,针对案件矛盾纠纷进行细致分析,将适宜诉前调解的邀请当地调解委员会介入参与调解,减轻案件办理的繁琐程序,加快纠纷解决时效。调解成功后,法庭利用“司法确认”强化法律保护,进一步打消当事人的担忧。
洗马人民法庭辖龙里县洗马镇、醒狮两镇,人口有7万多,法庭年均民商事案件收案230余件(含诉前调解案件)。针对两个乡镇矛盾纠纷的不同侧重点,洗马人民法庭能动司法,结合两地矛盾纠纷特点,创新完善“三三工作法”,通过建强“法庭审判队伍”“多元调解队伍”“诉讼联络员队伍”三个队伍为抓手持续夯实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办优“调解员培训”“巡回法律课堂”“法治宣传教育课堂”三堂法律培训为多元解纷培养一批法律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开好“在线法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三个便民法庭,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以法治化方式主动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创建服务乡村振兴新局面。2023年以来,该法庭参与联动化解纠纷8起,诉前指导调解纠纷26起,培训人民调解员12次,开展送法进村寨、进校园28次,进行巡回审理72次。
近年来,洗马人民法庭不仅狠抓法庭队伍建设,还定期对案件质效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补齐短板,以“法耀龙里·正义先锋”党建品牌为抓手,坚持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及工作成效均得到全面提升。该法庭先后获评全省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黔南州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先进集体。
如今,洗马人民法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立足“地方特色”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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