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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检察院 组织干警回访涉企社矫对象
  本报讯(通讯员 杨通平)为进一步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工作,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雷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回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倾听意见,并了解实际需求。
  该院检察官来到辖区司法所,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了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和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外出审批情况。随后,又实地回访多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涉案民营企业社区对象请假审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洽谈、入矫解矫情况、司法需求等,并现场解答涉及的法律问题。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滥伐林木被判处缓刑,现经营一家特色农产品公司。“矫正教育有没有按时参加?”“有没有及时报告?”“审批流程怎么样?”检察官向陈某详细询问了其社区矫正期间的基本情况。
  “多亏检察机关出台了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管理制度,帮我们企业解难纾困,去外地谈生意的审批很及时、也很便捷,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陈某回答道。
  据悉,2022年7月,该院牵头县司法局制定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简化出县审批流程,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涉企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8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监管工作开展监督,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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