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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保障律师会见权利
  本报讯(通讯员 杨秀琼)为强化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台江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推动保障律师会见权利。
  加强检务公开。该院制作《驻所检察室岗位牌》,悬挂于看守所接待大厅,内容包含派驻检察人员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方便律师与检察官联系,保障律师会见制度落实。
  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该院驻所检察室多次同台江县公安局看守所会商,共同研究律师会见相关规定,通过查看会见登记簿及监控录像、听取律师对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安排会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情形及时开展监督纠正,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宣传。该院驻所检察室加大对台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押人员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对律师会见权的解释工作,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白自己的诉讼权利,知晓律师的工作性质,依法保护其享有的权利。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将继续做好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创新能动履职,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监管场所开展专门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构建畅通的交流机制,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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