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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聚焦“小切口”解决大民生
  ■ 记者 贾华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出发,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从“小切口”入手,采取六项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改善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通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
  威宁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威宁自治县县委书记、县长带头主动公开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法检“两长”分管工作及联系电话,通过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制定《威宁自治县“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及“纪委书记便民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成立“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办公室,实行民意诉求分流办理,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答复意见,由办公室最终统一回复,相关部门按时解决群众难题的办理机制。
  “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的开通,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反映诉求的覆盖面,能有效收集到全县各行各业群众的诉求,打通了群众和各部门之间的“心墙”,能够第一时间把老百姓的民意诉求反映到县领导的桌子上,出现在各部门的督办清单中,切实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让群众在基层治理中有了更多参与感、获得感。
  截至目前,“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258件,及时转办1247件;办理回复1210件,回复率为96.18%,群众在省、市反映问题数量大幅下降。
  健全县级领导接访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持续拓宽畅通了解民意渠道,威宁自治县进一步巩固“群众反映问题直通车”工作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威宁自治县建立完善县级领导接访制度,采取“预约+随机”接访模式,将每月5日、15日、25日定为县委书记、县长接访日,其余时间由其他县领导轮流接访,确保每天均有县级领导开展接访工作。
  按照要求,在县委书记、县长接访当日,由相关县级领导陪访,根据来访人户口所属地以及诉求,确定陪同接访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对于来访人诉求现场能够答复解决的,当场给予答复解决;对于现场不能解决的,进行登记、跟踪督办并及时答复。在接访过程中,接访人员耐心地倾听并向来访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
  县级领导接访制度的建立,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面对面听民声解民忧,一对一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所需所盼,切实有效地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截至目前,该县县委书记、县长共接访136批224人次。
  建立司法评议公道评说机制
  威宁自治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法检“两长”任副组长,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司法评议、公道评说”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分设“司法评议”协调办公室和“公道评说”协调办公室。
  对较大、复杂、疑难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对原办理机关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服的案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村干部+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的组团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优势,及时向当事人所属地党委政府了解案件详情、当事人家庭情况等,梳理案件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采取“亲情相连、地域相连”方式,积极组织矛盾双方、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老法官、检察官、退休教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对当事人纠纷进行调解、疏导、评议,强化政策法规讲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说理释法同步进行。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治理新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效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自“司法评议、公道评说”机制建立以来,组织开展评议、评说5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1起。
   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
  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队伍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依法决策“智囊团”、行政风险“防范者”、诉求答复“把关人”和普法宣传“先锋队”作用,威宁自治县在综治中心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将全县18个行政单位的32名公职律师整合在工作室值班。并设立公职律师窗口为群众提供服务,在窗口上将公职律师值班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确保公职律师值班工作公正、透明、高效。
  自建立公职律师工作室以来,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400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80余场次,为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提出高质量法律意见70余条,引导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
  优化法律援助案前调解机制
  威宁自治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优势,大胆创新服务形式,强化矛盾纠纷内部循环化解,借助人民调解明显优势,依托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律师调解室”“个人调解工作室”等调解机构,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采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作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前置程序,明确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推送流程和机制,让人民调解成为解决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一种有效手段。
  建立“法律援助案前调解”机制,要求县内各律所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在工作过程中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坚持“能调则调、调援结合”的工作原则,形成从受理援助申请到解决矛盾纠纷“一条龙”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司法行政部门内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案前调解”既能避免因烦琐复杂的诉讼程序造成的诉讼迟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又能有效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精神成本,实现人民群众维权成本降低、司法诉讼成本降低、群众满意度提升的新“两降一升”,并确保群众进“一道门”办成一件事,让困难群体及时享受法治服务。自2022年11月开展“法律援助案前调解”工作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将383件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前调解。
  融合“四中心”阵地建设
  威宁自治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县级综治中心,县级领导“面对面”接访的群众信访接待中心,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远程会见、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山林土地、环境保护、劳资、征地拆迁、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中心阵地整合,实现“四中心合一”,建立贴近群众、服务于民“一站式”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四中心”合署办公,改变了之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状况,满足了多项工作需求和群众的办事需求,避免群众反映问题来回跑、到处跑的问题,实现社会治理事项“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流程、一站式法律服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达到资源整合、机制聚合、职能融合,有效降低了信访量和诉讼量,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各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案件3836件、调解成功3775件、调解成功率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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