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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法院“小唐调解室”见行见效
本报讯(通讯员 潘贵丽)为使矛盾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彻底“尘埃落定”,近期,丹寨县人民法院“小唐调解室”通过四项措施力促当场兑现。
强化事先沟通。在案件调处过程中,注重事先沟通,在开展调解前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梳理矛盾焦点,了解双方当事人态度,为调解工作打好铺垫。
着力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根据案情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开展调解,着力于引导当事人客观理性表达己方观点,有效沟通协商、消除隔阂,将解决矛盾的根本任务贯穿于整个调解流程中,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加强释法析理。在调解时加强释法工作,结合案件事实、案件证据明确法律关系,向当事人详尽阐释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
引发情感共鸣。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与双方当事人交流过程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尽力让当事人实现情感共鸣,做到解法结的同时解心结,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丹寨县人民法院“小唐调解室”当场兑现工作效果初步显现,“小唐调解室”自2023年5月成立至今,已当场兑现案件31件,兑现案款114.8万余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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