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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罗真美)12月8日,经过独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多次释法明理,56名原告与3名被告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事情源于2021年初,黄某梅等56名原告在岑某杰等3名被告经营的贵州独山蔚来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游泳次卡、月卡、季卡以及游泳培训等服务,但原告仅享受几个月的游泳服务,被告就以公司选址搬迁需要装修为由,暂停了游泳馆的开放。在被告通知等待的时间截止后,原告未能等来被告新店开业的承诺,且发现该公司已被注销,被告又无法联系,56名原告因消费权益受到侵害遂到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处理,在检察院审查支持起诉下,将3名被告诉至独山县人民法院要求退款。
独山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虽然单人涉案金额不大,但涉案人数众多,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极端案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过逐个走访,大部分原告仍然希望能继续享受游泳服务,但被告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游泳馆关闭,在充分了解原告诉求及被告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原被告释法明理,鼓励被告由消极逃避转为积极应对,采取妥善有效的方式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次磋商,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愿意将剩余的服务时间及次数转移到被告朋友经营的游泳馆继续享受游泳服务,被告承诺若届时未能履行,则按剩余服务比例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剩余的服务费。同时,被告主动承诺,为减少诉累,对其他未诉至法院的办卡会员,采取同样方式为其办理转移服务。至此,这起涉及数十人的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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