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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本报讯(通讯员 孔德正 潘红)“办理案件要做到换位思考、注重方式方法,立足检察职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在“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会上,回忆起自己所办理的一起维护老人赡养权案件深有感触地说道。
  案例中所说的周某甲系威宁自治县某村村民,其老伴早年去世。周某甲育有两子一女,长子周某乙、次子周某丙及长女周某丁。2018年,周某甲与其孙合户搬迁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因周某甲与其子周某乙、周某丙家庭积怨矛盾较深,周某乙、周某丙多次因赡养周某甲而争论、推诿扯皮,拒不履行赡养老人基本义务,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劝导调解、释法说理未果。
  接到本案支持起诉申请后,检察官立即围绕诉讼当事人、有关知情人员、书证等关键证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充分取得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有关书证的基础上,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积极向周某甲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解答他们关于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支持,并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周某甲获得胜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周某乙、周某丙以半年为期限轮流赡养照顾原告周某甲,现判决已生效,至此八旬老人周某甲的烦心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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