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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手办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
  ■胡建兵
  食品、文具、玩具等孩子们每天都要接触。如果这类产品上的文字、图片,包括它们本身的造型有不良低俗内容,就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近年,低俗玩具、色情“手办”,要么在名字上打擦边球,要么将外形包装得极具迷惑性,豪不掩饰地向未成年人销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而“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在此次事件中,“美少女手办”不仅是由原版人物造型改动而来,涉嫌盗版侵权,其低俗造型与设计更是让人深恶痛绝。
  “美少女手办”以“艺术作品”为由来混淆视听谋取利益,被查收是合理合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文具与“艺术作品”并不沾边,“美少女手办”这类低俗产品不仅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相关内容,侵害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据了解,低俗“美少女”手办的适龄标注竟为7-14岁,说明厂商已将目光投向了未成年人群体。一些商家为获利,利用未成年人好奇心旺盛、分辨力不强、三观尚未塑造完全的特点,生产和销售一些“毒文具”“毒玩具”,让未成年人接连成为受害者。如:“香烟糖”“鼻吸能量棒”等多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产品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另外,“黑社会证”等也在校园附近常现,通过激发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叛逆心,诱使他们购买这些产品,这无疑会对未成年人的三观和认知产生错误引导,更可能引发不良行为。
  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商家生产“美少女”系列手办,故意模糊“艺术作品”的界限,迎合未成年人对未知事物好奇的心理特征,并不具备教育功能。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和打击力度,让低俗产品从电商平台和线下店铺的货架上消失。只有多方合力,标本兼治,每个环节都不缺位,才能纠正低俗产业带来的不良影响,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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