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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法院 庭审进校园 普法零距离
  本报讯(通讯员 安旭)为全力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德江县人民法院在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全体在校师生500余人进行了旁听。
  2023年5月,被告人阳某通过微信与人谈好按照每天500元报酬到福建厦门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移诈骗资金。
  同年5月25日,阳某专程从浙江省到福建云霄,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上线转移诈骗资金,并提供手机密码、支付密码、刷脸验证等帮助,致使德江籍被害人安某莲和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被骗,涉案资金共计2503124元,卡内尚有余额509082元未取出。经查,有被害人安某莲等16人被骗资金共计826805元。2023年5月26日,被告人阳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家人代为赔偿被害人安某莲103800元。
  德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阳某为不劳而获赚钱,明知是违法所得,将银行卡等提供给上线用于转账,并提供支付密码、人脸识别等验证行为帮助转账,转移诈骗资金826805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属从犯,有坦白、认罪认罚、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自愿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等量刑情节。德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阳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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