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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未成年人保护的对策建议
■ 谢德锰 陈六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关系到祖国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蓝天下接受法治教育,成为建设国家有用之才,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乡村地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但从检察司法实践来看,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教育须不断加强,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一、当前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主要来自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当前乡村地区留守未成年人较多,家庭教育缺失,法治进校园是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但乡村地区学校教育发展不平衡,法治教育力量不足,从社会层面看,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营造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二)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但从实践来看,全社会形成共识、一体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六大保护”落实力度不一、效果参差不齐,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法律政策落实还有不小差距。例如,校园安全隐患时有发生,酒店、网吧、酒吧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屡禁不止,新业态酒店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乡村留守未成人被侵害等等。反映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相互协同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影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
  (三)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履职仍有差距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综合履职、融合履职、能动履职做得还不够,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落实观念,未能有效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作用,监督办案与预防保护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落实以“我管”促“都管”工作理念还有差距,以检察履职引领其他“五大保护”思路不多、措施不力。
  (四)乡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意识培养有待提高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当前乡村地区的社会体系中因人员结构变化,亲情文化弱化等主客观因素,导致乡村地区道德失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统筹运用德治与法治两种方式,不断推进完善乡村现代化治理模式,增强乡村地区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乡村地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从思想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进乡村振兴法治诉源治理,全面维护乡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增强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立足于检察职能,就加强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教育与强制作用
  1.深入乡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普法部门为牵头单位,联合行政部门、学校、村(居)委员会等部门及团体组织,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以案释法、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乡村地区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普法局面,全面提高法治进乡村的覆盖率和影响力。
  2.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互联网+法治教育”模式,采取村村通广播、设置宣传专栏、拍摄微电影等方式,采取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扩大法治教育宣传的广度,重点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性侵害案件发生等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乡村领域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3.全面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乡村文明和谐美丽是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坚决从严从快惩处任何向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伸手的行为,对于性侵害、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纳入乡村振兴重点社会治理范围,树立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观念,摒弃“和稀泥”心态,攥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根弦。对违法者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必将对违法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坚决从快从严打击,彰显司法“零容忍”态势。
  (二)以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相融与共,促进诉源治理体系建设
  1.引领做实司法保护。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六号检察建议”为抓手,通过检察履职携手各司法机关共同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保护、司法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齐心协力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2.积极融入家庭保护。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典型案例,做好“问题父母”教育指导工作。利用好“督促监护令”制度,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等进行教育指导,做好依法撤销监护权等检察融合履职工作。
  3.联动做优学校保护。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学校联动开展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确保乡村地区、偏远山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注重工作成效,将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效纳入考评体系内容,全面做好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精心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法治宣传作品,以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4.加强社会保护工作。针对酒吧、酒店等场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执法部门按时定期开展排查,加大保护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的身份信息核查机制,对于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进行处罚,积极支持被害人对涉案酒店提起民事诉讼。
  5.加大网络保护力度。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号检察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网络环境,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针对网络平台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以及未成年人网上发布个人信息未严格审核,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整改。
  6.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将司法保护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及重点事项共抓落实。
  (三)以“六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严格管控净化网络环境
  深刻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切实守护好未成年人使用安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针对检察履职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言献策,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职的“都管”,合力营造共同保护的新局面。针对网络交友平台为了牟利呈现庸俗化暴力性等以及未严格审核未成年人登陆使用平台发布个人信息图片,坚决要求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于个别网络交友平台违法发布或提供涉黄赌毒信息,严重影响社会治理或未成年人社会意识形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以乡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构建新时代和谐美丽乡村
  持续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针对当前移民搬迁小区的教育缺乏问题,应当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同步,克服因为移民搬迁带来思想波动和心理偏差,做好心理疏导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人员结构发生变化,亲情社会弱化,道德失范的乡村实际,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高法治进乡村的覆盖率,坚持德治与法治统筹推进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方式,从乡村自治到规范化集中化治理,建立新型亲情社会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引导乡村全面建设,积极鼓励乡村优生优育,实现乡村人员结构合理化,大力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加大投入力量,构建新时代和谐美丽乡村,共创新篇章。
  (作者单位: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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