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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与黔东南州 “四县一市”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通讯员 吴屿玮)11月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与黔东南州“四县一市”法院司法协助框架协议签署活动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选才代表南海区人民法院分别与开展协作的从江县人民法院、榕江县人民法院、丹寨县人民法院、麻江县人民法院、凯里市人民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双方表示,这次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与黔东南州“四县一市”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是两地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认真落实粤黔两省高级法院法院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司法合作和交流互鉴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两地法院将加强交流学习,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信息共联、经验共鉴、资源共用和成果共享,打造结对典范,实现互惠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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