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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伤人引纷争 司法联调释前嫌
  本报讯(通讯员 王浩吉 记者 姚强)近日,务川自治县司法局涪洋司法所与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丰乐人民法庭联合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在成功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切实维护了邻里和谐。
  今年8月,69岁的佐某在去自家地里干农活时,被吴某喂养的狗咬伤,事发后,佐某住院治疗14天。出院后,佐某多次找吴某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
  9月,佐某向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43886.92元。
  务川自治县司法局涪洋司法所与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丰乐人民法庭了解到佐某与吴某系邻里关系后,为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彻底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联合开展庭前调解。
  调解中,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从“法理情”结合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解。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分析喂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邻里和谐讲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最终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佐某同意降低自己诉求的赔偿金额,吴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向佐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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