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李昂 “只准喝水上厕所,楼道都不能去”“课间休息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只让孩子待在教室里”……近日,随着山西晋中一位老师发布的吐槽视频,话题“静悄悄的课间十分钟”再度进入大众视野。
课间休息变“课间圈养”,引发了许多家长共鸣,一些小学生家长在社交平台上指出,孩子在课间十分钟不能去操场、不能上下楼、不能出教室,甚至无法离开所在的过道,活动空间十分受限,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诸多专家、媒体再次呼吁“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孩子”。
网友观点
@清小清:刚问了上一年级的女儿,她说课间十分钟就在教室,上厕所也是组织一起上,我听了真的难以想象!我们小时候上学课间10分钟都是三五结伴一起玩耍,教室院子随意玩跑,现在的孩子连这点自由都没有,太无趣了。
@lvy-ZONE:想当年我们课间10分钟是多么的精彩,现在孩子竟然告诉我,他们不能下楼玩,都把我整不会了。
@红火出于Q2:如果出点事故,家长就要学校赔钱,不赔就去学校门口闹事,为了平息事情,学校也很为难。
@蒙妹儿1212:有些调皮的学生确实很难管,在楼道里疯来疯去,追逐打闹,不小心把同学推倒也很吓人。孩子一旦出现意外,多少保险也没用了。
@汤包娘:现在的学校都是四五层楼甚至更高,在楼梯间活动确实不方便不安全。学校要是能只建2-3层楼就好了,下课孩子们就可以快速到操场活动。
媒体评论
保障课间活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人民日报:弹簧如果长时间绷得太紧,就容易失去弹性、丧失活力。事实上,保障课间休息或者活动的时间,既是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的体现,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不管走出教室与否,在充足的、有保障的、没有压力的课间,自由活动大有裨益,既可以放松身心、保护视力,又能够联络友谊、培养交际能力,还有助于恢复注意力、提升下一节课的学习效果。
保障课间十分钟需携手合作
新华社:保证孩子享有课间十分钟,改变课间“圈养”现象,需要相关部门和家长互相理解,携手合作。相关部门应细化校内安全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和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孩子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采取增加防护设施、派设巡查老师等安全措施;家长应充分理解、信任学校和老师,出现问题积极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本报综合报道)
打破“寂静的课间”须压实主体责任
■ 王志军
课间活动,是调整课堂学习节奏、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教育教学设计和安排。然而,一段时间以来,课间十分钟已被虚置,成了“寂静的课间”。其中,最大的因素,是学校顾虑课间活动中学生的安全问题。此前多个案例表明,课间活动一旦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往往就要承担“无限责任”。一位小学校长表示:“每次市里开会,领导都会说,安全是1,其他的工作都是后缀的0,如果没有安全,学校所有的努力都没有意义。”更有一些学校,为安全问题所困,禁止学生在课间奔跑,并拆掉了单杠、双杠等运动器械。
凡此种种,以安全为名,弱化甚至取消课间活动,表面上是为学生着想,实际上是对学生健康成长权利的剥夺。不仅有违课间活动这一教育教学的科学设计和安排,也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2021年4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同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学校是保障学生课间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无论什么原因,弱化甚至取消课间十分钟,都是一种对学生的不负责任,是与相关法律法规“逆行”的错误做法。可以说,这是一种教育教学上的“懒政”,观念上需要矫正,行动上需要改正。对于存在“寂静的课间”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起行政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放任自流,应建立对课间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把课间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校长考评升迁评价的范畴等都是有必要的。
在加强教育行政力量倒逼课间活动落实的同时,作为课间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校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才是应取之道。这方面,并不缺乏有效的探索实践。一些学校在课间组织学生跳绳、踢毽子等不太激烈的活动和游戏,每一项都在操场上分区域开展。有的还选择某些活动进行专项训练,打造成了全国闻名的课间活动特色项目。与此同时,学校也要把安全保障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日常安保跟得上,课间活动的安全就会得到保证。比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保障学生安全的硬件设施进行规范,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等内容都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的。此外,一些学校还引入家长自愿购买的校园意外责任商业保险。只要真正负起对课间活动的法律责任,兑现对学生的关爱之心,办法总是有的,安全问题绝不是“蜀道之难”。
这方面,也有相关好消息。前不久,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目前正在督促各地进一步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多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校园内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全面达标并有效运用。建立健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风险防控机制,将缓解家校两者在课间活动上的安全焦虑,有助于营造充满欢声笑语的“课间十分钟”。
“课间圈养”涉嫌违法
■ 丁慎毅
下课铃响了,孩子们却“都待在教室”或“限制在教室门口活动”“连楼道都不可以去”……本该热闹的校园却静悄悄。一些家长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中小学生课间10分钟活动受到限制,认为这种“课间圈养”,表面上是为了孩子安全,其实是限制了孩子们的“自由生长”。
所谓“课间圈养”,就是课间不让孩子们到教室外活动,全面限制孩子们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甚至不能在教室里嬉戏玩闹,主要是学校担心发生安全事故而被追责,这种现象被学生家长吐槽久矣。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08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2%的受访家长称身边中小学“安静的课间十分钟”现象普遍,且在小学中最为突出。64.7%的受访家长希望教师不拖堂、不变相占用课间时间,60.6%的受访家长期待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督促学校改进。
事实上,“课间圈养”并不能完全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是在教室里,学生打闹也可能发生摔倒、撞伤等事故。更不要说“圈养”还会带来近视、肥胖、焦虑、抑郁等身心健康问题。
2021年4月,“课间圈养”话题再度冲上热搜,新华社连发社评,批判“课间圈养”行为;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周刊》里连番追问:“请问连课间十分钟都很难走出教室的孩子,能怎样支撑一个民族的健康,怎么样支撑篮球、足球、排球冲出亚洲?”
2021年9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由此来看,“课间圈养”已经涉嫌违法。
这种违法行为为何至今还在一些中小学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不能因噎废食,要避免承担侵权责任,应该在学生安全教育上下功夫,而不能图省心把学生留在教室。
学校的管理水平要到位、要提高,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快速进行取证处理和责任追究。同时,社会和家长对学校过失率要有一定容忍度,特别是对于在校园管理规范、校内设施安全到位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在此基础上,学校要对教师授课加强管理,杜绝有的教师拖堂、变相占用课间时间的现象。比如,在上海,各学校引导学生设计出安全有益又有趣的课间活动。课间十分钟不够去操场跑一跑,就利用走廊、校园“边角料”打造的“微操场”,让孩子们随时随地可以动起来。
总之,教育现代化带来的应是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而不是被锁上的课间。教育应该开发孩子更多的可能性,而不是封闭他们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