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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查处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本报讯(通讯员 冯苓)近日,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四川某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天然气压缩站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同时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1月29日,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相关部门在开展联合检查中发现四川某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管理的该天然气压缩站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停用室外消火栓系统电源控制柜),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企业当场整改完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8月14日,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时,发现该企业再次擅自停用室外消火栓系统电源控制柜,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该天然气压缩站占地面积约13亩,共有4个室外消火栓,2个充装柱(充装流量约83立方米/分钟),可同时充装2台天然气运输槽车,最大日充装量约10万立方米,室外消火栓系统对天然气泄漏稀释和处置具有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停用室外消火栓,一旦发生天然气泄漏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已涉嫌危险作业罪。
  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以该企业违法事实为调查主线,紧盯该天然气压缩站室外消火栓系统停用后,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关键环节,第一时间固定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关键证据,并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相关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最终锁定了违法行为和涉嫌犯罪的事实,为案件的定性、移交及刑事侦查提供了有力支撑。
  前期,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级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涉消刑案办理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消防领域“事前入刑”案件的办理范围、移交程序。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协作机制相关内容,按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习水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何某某进行立案侦查。该起案件的移送办理,对燃气消防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今后遵义市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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