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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成功查处全省首例涉消危险作业案
消防人员查处在住宅区违规存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 通讯员 黄天儒
  今年以来,省消防救援总队围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涉险隐患,打通全省涉消案件移送协作机制。今年6月,六盘水市办理完成全省首例涉消危险作业案件。
  3月7日,水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捣毁水城区发耳镇蒋某经营的一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窝点,清除428颗“定时炸弹”。该大队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于3月22日以蒋某涉嫌危险作业移送水城区公安局。
  敢作为 善用基层力量
  近年来,贵州省大力推动基层力量建设,为基层培养了一批隐患查找“能手”,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基层网格员在排查中发现水城区发耳镇一居民住宅楼内存储、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隐患后,及时向辖区消防部门上报。
  水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启动行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联合水城区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城市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建立涉消事项联合侦办处置机制,火速赶赴现场侦办,第一时间扣押瓶装液化气约1065kg。
  勇作为 主动固定证据
  经核实,蒋某使用其岳父邓某位于发耳镇营昌村云脚组的住宅一楼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并在售卖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小货车进行送货,住宅一楼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409瓶,小货车内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19瓶,其中有97个满瓶。
  存储、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住宅与周边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最小仅有7米,特别是距离西面的发耳中学男生宿舍楼仅120米,涉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其他行业部门还在商议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时,省消防救援总队派专人将扣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送至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进行检验,证明扣押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化学品,评估爆炸威力相当于4260至10650kg的TNT炸药当量,结合该建筑与居住场所未保持安全距离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现实危险性的报告。
  善作为 协助案件办理
  针对在全省范围内对涉消危险作业的刑事案件移动和提起公诉没有先例,在调查、取证、移送过程中没有可借鉴的经验的情况下,省消防救援总队及时指导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调查询问、固定证据、案件移送等工作,为案件的移送工作提供法律支撑,3月22日成功移交公安机关。
  在提请诉讼阶段,省消防救援总队借鉴全国涉消刑事案件的工作经验,帮助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配精干力量,主动协调区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提前做好案件公诉和判决的准备,打通案件办理的后续流程;水城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危险作业罪,向水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水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的顺利完结,为六盘水市今后如何做好涉消刑事案件侦办、移送工作提供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六盘水消防将以坚决整改隐患问题为目标,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火灾防控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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