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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促和解 能动履职止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潘科玉)民事检察和解作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较之于检察建议和抗诉而言,程序上更加简化,矛盾纠纷的解决更加灵活、便捷,是将诉源治理工作与民事检察监督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检察和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组织、促成民事检察案件当事人和解共60件,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能动履职,将检察和解应用于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基于当事人文化水平、经济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多有迫切实现诉求尤其是金钱给付诉求的需要。为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尤其是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利益关系的抚养费、赡养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021年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82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57件,和解率达69.5%,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及时修复受损社会会系。
  部门协作,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于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案件设置了再审、异议、复议等前置程序,即“法院先行纠错,检察监督置后”的司法理念影响下,检察监督案件历经多个司法程序,当事人诉求仍未实现,大多存在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较强的特点。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联合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行业、部门,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从业优势,综合运用联合化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对案涉法律规定、行为性质、法律后果、诉讼成本等进行剖析讲解,切实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消弭对抗,达成和解。
  强化审查,确保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民事检察和解虽然有着灵活、高效、便捷等诸多优势,但不是“和稀泥”,更不是“拉偏架”,不能一“和”了之。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和解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审查当事人和解目的和动机。对于已达成和解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案件,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对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防止当事人借和解拖延执行、转移财产,确保检察和解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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