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赴比德镇发放司法救助金。 听证会现场。 回访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并送上慰问品。 组织召开简易听证会。 走进司法救助对象家中送上司法救助金。 集中公开发放司法救助金。 ■ 记者 郑滔 付先锐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能动履职、整合力量,着力搭建多元化救助平台,先后推动建立《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构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联动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的多元救助,吹响司法救助的“集结号”,让“独角戏”变成“大合唱”,从单纯的输血救助走向造血救助,最大限度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彰显检察温度。
为被救助人提供有效救助
能动履职彰显检察自觉。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主动宣传,主动调查,能动履职,积极加强信息沟通对接,进一步拓展案源,建立司法救助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在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告知其有申请救助的权利,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材料审核、调查核实、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在履职的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一些救助工作由于存在救助主体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救助工作不彻底不到位。
2020年,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以构建“司法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为目标,整合社会化救助资源,联合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妇女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十二家单位,制定并签署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司法救助+”的工作新格局,加强与乡镇、社区、村委的横向联系,拓宽信息渠道,获取救助案源线索,全方位、多角度的对受害主体进行救助,确保有效解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司法救助类型、信息通报机制、跟踪回访反馈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进一步畅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综合开展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渠道救助体系,切实为被救助人提供全方位有效救助。
2021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拓宽救助渠道,提升救助质效,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水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并与水城区民政局等十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是司法保护的重要形式。
2022年7月,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14岁的小苏(化名)被父亲苏某赶出家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一直无人监管。
为此,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原则,将司法救助案件与刑事案件同步办理。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小苏系未成年被害人,生活学习面临极端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重点救助对象,特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给予救助。
同时,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同步通报当地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综合帮扶;当地教育部门及时跟进,小苏在校期间费用全免,班主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随时与其沟通交流,有效开导其厌学问题;基层组织也加入到帮扶工作中,由所在地村支书资助小苏每周50元的零用钱,在校期间由学校管理照顾,周末由村干部接回村里。
此外,学校还联合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爱小苏,启动该中学教育基金会对其进行帮扶,直至小苏初中毕业以及后续升学就读费用;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金1万元,收集有关资料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水城区妇联将小苏纳入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关注跟踪其学习生活。
案件办结后,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回访时,所在地村干部介绍,水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帮扶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小苏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
开展联合救助以来,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符合多元化救助条件的线索,通过精准排查,主动履职,积极协调,推动司法救助落实落细,努力让每一个因案致贫、致残、致困的案件当事人因司法救助缓解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何判定救助线索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让司法救助更加精准,更加及时?让大水漫灌变成精准滴灌?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前期线索摸排,划分线索等级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对摸排出的案源线索,组织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申请人真实的生活情况,了解家庭经济来源及成员情况,核实是否获得民事赔偿、是否已享受国家有关救助政策等情况,及时协调帮助申请人完善救助材料,鼓励被害人及其家属勇敢地面对困难、走出困境。
14岁的小何(化名)不幸成为事实孤儿,与其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家庭无稳定经济收入,生活存在急迫困难。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核实,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对其优先评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及时向其发放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与水城区民政局、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多元化救助情况;水城区民政局让小何享受事实孤儿政策;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小何的爷爷纳入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小何家庭的生活困难,把输血救助引向造血救助。
搭建多元化救助平台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努力争取政府部门、妇联、残联、乡镇、社区、村组等机关和组织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开展低保、就业、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不断开拓司法救助工作思路,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法,依托《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搭建信息共享、救助共商的多元化救助平台,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集众智定良策,合众力解民忧。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对被救助对象的回访是司法救助工作的延伸,能让有限救助案件发挥“1>1”救助效应。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能动履行救助职能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逐案建立回访台账,对被救助对象的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落到实处,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困难妇女等为主,进行司法救助“大回访”工作,回访率100%。回访中,针对个别经过司法救助或者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及时通报、推送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组织核实情况后开展综合帮扶。
司法救助“大回访”让司法救助效果再提升,司法温情再延续,真正做到司法救助“案结事了”,有力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下一步,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探索建立“主动救助、分类施策、多元救助、跟踪回访”办案模式,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国家司法救助有建设,有温度,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