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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利租借银行卡 知悔改重启新人生
  本报讯(通讯员 高灵敏 孙艳艳 周怡名)“考上大学后,我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以后我还想去参军。”日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电话回访时,听到亮亮(化名)这样说后,露出欣慰的微笑。
  亮亮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在其幼年时过世,母亲因忙于生计在外务工,疏于对其关心、教育和管理。高中辍学后,其母亲希望通过不给生活费的方式逼迫其重返校园。
  去年7月,生活窘迫的亮亮听说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鉴别能力,遂将其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等提供给洗钱犯罪团伙使用,协助该团伙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一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3000元转入亮亮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亮亮从中获利770元。
  案发后,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亮亮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考虑到亮亮系未成年人,有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非法所得等情节,通过召开听证会(不公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依法对亮亮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六个月考察期。
  同时,对亮亮母亲不恰当的监护方式,向亮亮及其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向亮亮母亲送达监护督促令,通过定期回访亮亮及其母亲,为其家庭戴上“紧箍咒”,帮助改善家庭关系,提升帮教实效。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亮亮顺利通过考试拿到高中毕业证,跟着堂哥做事、还拿到了驾驶证,其母亲也对其加大关心,亲子关系缓和。因亮亮表现良好,顺利通过考察期,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不起诉,并依法封存其犯罪记录,以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其以新的姿态重返社会,重启崭新人生。
  回访中,亮亮母亲告诉检察官,从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来,亮亮在家中更有礼貌、在学校更懂规矩、与亲朋好友相处更融洽,以后还打算去当兵,亮亮母亲对检察机关能够给予亮亮重新改正错误的机会表示感谢,表示自己将努力尽到监护人职责,陪伴亮亮健康成长。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缺乏法律意识,作为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在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同时,还要全面做好孩子的安全防护工作,引导孩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妥善保管好自己和孩子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等证件和账户,禁止非法出售、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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