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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监督+善意执行+前端介入
龙里法院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 通讯员 唐璐琦
  今年5月,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在龙里县人民法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双方的矛盾焦点,组织双方当庭进行调解。为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敦促当事人有效履行,承办法官主动作通原、被告思想工作,双方就诉讼的物和款项进行了当庭兑现。“执前监督+法庭执行”的工作模式,让裁判履于未执,有效减轻了当事人因申请执行产生的诉累,也减轻了执行工作压力。
  这是一起集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于一体的案件,也是龙里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探索的一项新举措。
  “执前监督+善意执行+前端介入”的模式作为龙里县人民法院推进执源治理和诉源治理的工作新举措,让执行成果落地,解决了当事人“执而不得”的烦恼,让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解决了当事人应诉奔波的诉累,成效初显。
  加强执前监督,促成执前和解。立足执行有效兑现,积极推行《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随生效法律文书送达机制,针对有履行内容的判决、调解案件进行初步摸排,通过向义务人送达执行材料等方式提前告知强制执行等事项,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针对有调解意向的执行案件,积极主动联系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促成双方执行和解。针对涉企民商事纠纷类案件,能动保障企业资金扣划,积极服务协调双方矛盾,促成双方执行和解的同时,保障企业发展。
  引导保全强化执行保障,前端查封彰显力度。在立案阶段,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通过诉前保全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前端查控,有效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在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有效保障案件实际执行到位。2023年1月—10月,保全案件同比增长52.87%,民事案件申请执行案件数正呈下降趋势。
  积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用好信用修复。对已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修复措施,积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第一时间解除其失信情况,同时在新媒体等平台为其正名,有效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减少执行案件产生。
  联动法庭执行,内外协作有效化解执行难题。与洗马人民法庭、湾滩河人民法庭形成执行联动,有效将“督促履行”和“强制执行”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好“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在解决执行问题过程中发现诉讼纠纷问题的,提前介入化解,将“执源治理”和“诉源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基层法庭“审、执、结”一体推进的工作目标。2023年以来,洗马人民法庭和湾滩河人民法庭共督促化解执行案件25件,执行到位标的80余万元。
  执源治理和诉源治理的一体推进,是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性举措,也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龙里县人民法院将不断谋划工作新思路,持续完善有效解决执行难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新举措,推进执源治理和诉源治理走得更深走得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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