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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 检察院机关: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袁贝可)当前,金融诈骗类案件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对广大人民群众财产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面对不法分子犯罪方式新颖化、犯罪手法多样化的问题,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持续加大对金融诈骗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强化普法宣传,提醒人民群众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2023年7月,叶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网上虚构并公开发布可以提供贷款的信息,致使被害人罗某某信以为真联系叶某某提供贷款帮助。叶某某以需要花费一定费用才能办理贷款为借口,多次向被害人罗某某索要钱财,罗某某先后向叶某某的支付宝、银行卡及微信账号转账共计2.7万余元。
经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能够提供贷款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9月26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贷款时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务必到银行依法依规办理贷款手续,切记不要听信渠道不明的各种“黑中介”“非法中介”人员忽悠,保持理性,从而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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