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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门“开盲盒”?多次盗窃被检方提起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高灵敏)不撬锁、不砸窗,只需轻轻一拉车门,现金、香烟等唾手可得,小车秒变“幸运盲盒”?近年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多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发现多是夜间随机拉车门行窃,碰运气“开盲盒”,凭借简单手段,竟盗窃数额不小的财物。
  据了解,2022年6月30日,15周岁的陈某甲偶然留意到汇川区某停车场的某豪车车门没有锁,于是通过拉车门的方式,从一辆轿车内盗窃了一瓶茅台酒、两瓶习酒。在第一次成功盗窃获利后,陈某甲尝到了拉车门“开盲盒”的甜头,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又去“碰运气”。同年7月的一天,陈某甲和陈某乙(14周岁)在红花岗区某停车场内的一辆奔驰车内盗窃了一条贵烟牌大国酒香烟、两条和天下牌香烟。同年8月15日,两人又在汇川区某酒店停车场的一辆轿车内盗窃现金700余元及铂金戒指一枚。随后,两人将以上盗窃所得物品变卖,并将所得财物用于生活开销。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警后,两人很快被抓获,并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同年8月24日,陈某甲已满16周岁,因涉嫌盗窃罪依法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9月21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某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屡教不改,又抱着侥幸心理,于2023年6月29日凌晨伙同何某某(15周岁)前往汇川区某停车场以拉车门的方式对一辆越野车实施盗窃,因车内无值钱的财物两人并未盗窃成功,在离开案发现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汇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而对陈某乙和何某某因两人均未满16周岁,对于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同意公安机关对两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通知基层组织及家长,对其帮助教育并严加管教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在面临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时,未成年人应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更要注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摒弃不良行为习惯,做到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切莫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广大车主也要增强防盗意识,注意保护好个人财物,切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离车后确认锁好车门、车窗,避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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