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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 张斌)近日,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对被告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介绍,今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抖音“手机口”兼职信息,主动联系犯罪嫌疑人,并按嫌疑人的指示操作,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拨打电话等帮助。同时,掩饰电话归属地,频繁向群众拨打诈骗电话,共同完成诈骗行为。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某到案后,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据法官介绍,“手机口”业务,就是诈骗分子通过国内网站、社交软件等平台,发布“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的虚假招聘方式,诱惑网民参与“手机口”业务。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掩饰电话真实属地,使其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欺诈性。
  二是架设通信设备,将境外的号码显示为国内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法官提醒: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出借和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务必擦亮眼睛,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随意点击手机链接,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谨防上当受骗。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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