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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仲裁委员会进驻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本报讯(记者 熊瑛)近日,贵阳仲裁委员会进驻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仲裁窗口,依法开展仲裁工作,为群众带来一站式法律服务新体验。至此,贵阳市南明区率先在全省区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实现法律服务应驻尽驻全覆盖,标志着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结合人民调解程序简单、结案快捷的优势与仲裁确认便捷高效、一裁终局的特点,更快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贵阳仲裁委员会和贵阳市南明区司法局深度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市推动建立了人民调解与仲裁确认的衔接机制。
  按照衔接机制要求,贵阳仲裁委在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仲裁窗口,选聘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仲裁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工作日负责接待、咨询、受理、确认等相关工作。
  “南明区内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将仲裁方式纳入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所达成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协议,属于仲裁确认范围内的可以通过仲裁进行确认或仲裁方式解决。”贵阳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介绍,南明区(包括双龙管委会)内的各人民调解组织达成协议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移送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的仲裁窗口进行仲裁确认;仲裁员或仲裁调解员按照规定要求制作仲裁调解确认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一站式办结仲裁确认。
  为充分发挥仲裁的公益性作用,对于人民调解协议中涉及争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调解案件贵阳市仲裁委免收仲裁费。
  贵阳仲裁委入驻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进一步深化了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仲裁确认、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公证“六位一体”应驻尽驻,为群众打造优质、高效、全流程、专业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减积案、轻诉累贡献仲裁力量、公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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