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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合一”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深化联动机制 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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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联动机制 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 赵迪 赖君 记者 罗翔)为贯彻落实《黔南州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若干措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深化联动机制,联合黔南高新区、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代表企业、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先后开展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加快建设“生态之州,幸福黔南”。
制定联席会议制度。9月6日,福泉市人民法院会同黔南高新区、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席会,讨论通过了《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制度旨在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联席会商,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助推开发区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成立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9月7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红一行到黔南高新区参加福泉市人民法院黔南高新区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工作站将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搭建法企互动平台,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执法联动运行;对园区企业开展绿色法治体检,重点问题“开方”诊治;围绕园区绿色发展主题,主动下访,吹响园区“绿喇叭”,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共同服务绿色福泉发展。
探索“生态保护+保险”修复机制。9月7日,在黔南高新区会议室再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生态保护+保险”修复机制。福泉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袁湘出席会议并讲话,黔南高新区管委会、市检察院、相关企业及保险公司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会上,袁湘对“生态保护+保险”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就探索建立黔南州“生态保护+保险”修复机制,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救助保险、生态司法修复履约保险等险种和项目合作,着力解决生态修复工作的难点赌点问题,为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发表意见。随后,保险公司代表积极发言,对“生态保护+保险”修复机制发表意见和看法,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下一步,福泉市人民法院将自觉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延伸司法职能,构建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有机协作、优势互补的现代环境体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助力黔南高新区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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