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黔南州两级法院:
“三审合一”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本报讯(通讯员 孟锦雄 记者 罗翔)近日,记者从黔南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带来的重大机遇,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推行“审判+治理+预防”模式,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为助力黔南绿水青山产生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建设“生态之州、幸福黔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黔南州两级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系统化、专业化、特色化、实质化建设,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机构,构建并逐步完善具有黔南特色的“1+5+N”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专门化建设要求,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审判机制,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近3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38件,同比增长135.96%,其中刑事426件,行政28件,民事84件;包含公益诉讼案件153件,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幸福黔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成功向黔南州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了《黔南州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若干措施》,推进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化,凝聚生态保护司法合力,加强区域协作,形成全链条司法保护机制。此外,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之重器“中国天眼”运行安全,推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创新开展“补植复绿制度”“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生态恢复裁判执行方式,确保受损森林资源、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助推黔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媒体提出的“1+5+N”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具体指什么,什么是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审判机制,人民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共同发挥的作用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