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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法院家事审判新探索 化解矛盾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勤 记者 罗翔)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陆坪人民法庭在审理雷某某与吴某某离婚纠纷案中,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离婚后,他们与其三个子女之间出现情感沟通不畅等问题,为妥善化解该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关系和睦,承办法官决定在陆坪人民法庭为这家人召开一场家庭会议。
  近日,承办法官邀请陆坪镇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雷某某、吴某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吴某某的部分亲属共同参加该家庭会。会上,法官针对这个家庭发生变故后,子女可能存在的教育、心理健康等问题以及父母如何履行监护职责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和普法宣传。同时法官和调解员、村干部及家属耐心倾听父母和子女的陈述,了解他们的心结所在。
  随后,法官对父母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尽量减轻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对他们的子女们从生活、学习等多方面进行鼓励疏导、劝说教育。经过不懈努力,孩子的父母表示今后会正确履行父母职责,给予孩子们充分的关爱和鼓励,让他们健康成长。子女也表示他们会努力学习,跟父母常沟通,理解和关心父母,至此该家庭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当婚姻出现裂痕无法修复时,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最大程度降低对孩子的伤害成为重中之重。福泉市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始终秉承子女最优保护原则,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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