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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
办理好非羁押案件 不断提升诉讼质效
  ■ 通讯员 张元清 杨腾燕 杨莹莹
  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增强非羁押诉讼意识,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技术赋能、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动非羁押诉讼制度落实,不断提升非羁押诉讼质效。
  能动探索“诉前公益服务+”模式
  “检察官,我愿意到社区报到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下次我不会喝酒开车了,谢谢给我的这次机会。”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曹某某是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诉前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的第一人,该案也是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进社会溯源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近年来,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
  “相比重罪案件,绝大多数轻罪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罪责更轻,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可能性较大、重新融入社会较快,社会关系较好修复。为实现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我们更加注重重罪和轻罪的区别对待。对于重罪案件始终保持打击和惩治力度,发挥刑罚震慑作用;对于轻罪案件则坚持‘跳出案件看案件’,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从社会治理的视域审视刑事司法功能,通过‘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是遵义市办案数量较多的检察院,近年来,该院办理的三年以下轻罪案件占比超70%。那么该院是如何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实现从“治罪”到“治理”转变的呢?
  据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群众对犯罪治理情况、社会安全程度的感受,大部分是通过司法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而产生的。2022年8月以来,我院通过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用对他人及社会有利的公益行为修补此前犯罪行为所破坏社会关系,促进犯罪嫌疑人从他律向自律转变,促进社会和谐。”
  2022年6月,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其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目前,该院已引导接近40余名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累计为社会贡献1千余小时的公益活动时长,经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均无再犯罪情况发生。
  在此基础上,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立足司法实践,能动探索“诉前公益服务+”模式,积极丰富机制内涵,不断探索扩大案件适用的罪名类型,并与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办案模式相结合,依法用好相对不起诉权,在轻罪治理中着力提升社会法理法治化水平,彰显检察担当。
  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与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上存在争议、非羁押诉讼难以推进的难题,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与遵义市公安局会签了《逮捕强制措施实施办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条件予以明确。同时通过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等办案方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促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有效适用。
  强化数字赋能非羁押“码”上监管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在于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围绕数字检察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数字监管措施,为司法政策落地见效提供科技支撑。
  去年10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将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市“非羁码”试点院。对此,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部署,在遵义市率先建设非羁押人员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非羁押人员“云上”监管。
  “我现在每天通过‘非羁码’平台按时打卡,就有机会在外面重新生活和工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是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首例使用“非羁码”的被监管人员,在被采取数字监管期间,郭某某通过在外重新寻找工作,赔偿了被害人12800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介绍,“非羁码”是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手机上安装的一款程序。该程序设置外出申请审批、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学习赚取积分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等多重功能,以“公安+检察”协同监管形式,对非羁押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全时全程动态监督,确保被监管人员能够在必要的管控下回归日常生活。同时,“非羁码”隐蔽性强,能有效减轻非羁押人员的心理压力,确保其在非羁押期间如常工作生活。
  “采取的非羁押办案模式改变了以往管理非羁押人员主要依靠办案民警,被动接收非羁押人员的信息、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很大的情况。”遵义市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说。
  目前,该院已对359名非羁押人员适用“非羁码”,通过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进行诉讼活动,促成刑事和解111件156人,追赃挽损84件792万余元。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正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的经验为依托,开展各具特色的非羁押诉讼监管模式,秉持正确的司法理念,持续推进非羁押诉讼办案模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构建“一站式”办案非羁押诉讼模式
  为凝聚司法共识,实现非羁押诉讼常态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枢纽作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组织全市公、检、法、司开展同堂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高对非羁押诉讼的理念认同,为非羁押诉讼工作开展夯实理论基础。
  培训之后,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由公、检、法、司专门组成的刑事案件速裁中心,探索运用速裁方式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各政法部门‘同窗’完成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相关工作,实现集刑事侦查、起诉、审判、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办公场所,加强了司法机关衔接合作,让案件当事人在同一个地方就能‘走完’所有诉讼流程,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另外也缩短了公检法各政法机关沟通时长和空间距离,实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近日,在正安县刑事案件速裁中心开庭审理了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等案件,经启动速裁程序后,程序得以简化,整个庭审从法官宣布开庭到当庭宣判用时不到半天时间审理了4个案件并进行了当庭宣判,获得被告人及亲属的一致认可。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运用速裁程序,我们办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办案时长较以往平均办理案件时长缩短了近两个月,相当于涉案人员的羁押时间也减少了近两个月。”
  “以上仅仅是遵义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非羁押诉讼的一个缩影。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探索构建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相配套的非羁押诉讼模式,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非羁押的方式,不断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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