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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李晓蕾)日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有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出行的交通违法现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摩托车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筑起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屏障,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突出路面管控,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在道路行驶的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加大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最大限度遏制未成年人因驾驶摩托车引发悲剧。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分析研判未成年人违法驾车的成因和特点,多措并举,精准打击未成年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整治专项活动期间查获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13起,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起,超员载人4起,飙车炸街4起。同时,对查获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共同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强化辖区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加大对未成年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整改工作,并通过法治宣讲等活动,提高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的管理,引导学生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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